附件
犀鸟家系统产品服务协议
在订购“犀鸟家系统”产品及/或服务时,甲方除应遵守本附件协议外,还应遵守乙方产品规则(如有)、计费规则等、以及订购产品及/或服务时所点击确认专用服务条款(以下简称“专用条款” )(如有)内容,专用条款为本条款的有效组成部分,其效力与本条款相同;如遇本条款与专用条款二者不一致之处,优先适用各产品及/或服务的专用条款的约定。
特别提示甲方关注 :关于限制、免责、违规/违约行为的处理条款内容,前述条款可能以加粗及/或加下划线形式提示甲方注意。
第一章 双方权利义务
1. 权利及义务
1.1.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1.1.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许可内使用“犀鸟家系统”中现有及持续迭代更新的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
1.1.2. 甲方应积极主动向乙方反馈“犀鸟家系统”使用意见或建议,以便于乙方不断优化、完善,以更好满足甲方的需求和使用。
1.1.3. 本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应甲方书面要求,乙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或条件,使甲方可批量导出其在“犀鸟家系统”中上传、录入及沉淀的数据、资料、文档等。
1.1.4. 为使甲方接受更好的服务,乙方可能会整合或嵌入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使用第三方的产品和服务,并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如涉及相关使用费用,乙方将通过“犀鸟家系统”以明示的方式向甲方提示。
1.1.5.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各项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1.1.6. 甲方应当处理好甲方与客户之间的各项事宜,若因甲方未妥善处理导致乙方遭受被投诉、起诉、举报、控告等的,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1.7. 基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需要,甲方对其所获取的客户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8. 甲方不得修改、翻译、改编、出租、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犀鸟家系统”,也不得逆向工程、反编译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犀鸟家系统”的软件源代码;同时,甲方也不会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犀鸟家系统”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1.1.9. 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甲方提出质疑或投诉,乙方将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说明并出具证明材料;如甲方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或甲方逾期未能反馈的,乙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删除相应被质疑/被投诉信息、暂停或终止服务等处理措施。
1.1.10. 甲方不会利用“犀鸟家系统”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下载、储存、发 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不会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
(1)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2)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3)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4)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5)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1.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2.1.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1.2.2. 乙方有义务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
1.2.3. 乙方有权按照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1.2.4. 乙方有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系统服务相关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系统、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2.5. 乙方有权公示依据系统服务合同和交易规则对甲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的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
1.2.6. 乙方有义务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乙方有权公示接到的侵权通知和及时采取的必要措施,以及将该通知转送甲方。因通知错误造成甲方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1.2.7. 乙方有权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及时处置甲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1.2.8. 基于信息安全保护的需要,乙方不得因履行合同之外的任何原因使用从甲方处获取的相关信息,更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前述信息。
1.2.9. 乙方应当保证将甲方使用乙方系统的数据与其他乙方系统使用者的使用数据隔离开。
1.2.10. 甲方理解并认可,乙方可能会根据甲方所订购的产品及/或服务的类别、特性及规格等,对甲方使用服务的方式、范围、功能等进行限制,甲方应认真阅读乙方关于甲方所订购的产品及/或服务的专有条款、使用文档及其他相关说明,理解并遵守该等使用限制;且甲方进一步同意,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服务超过其购买的服务规格,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对甲方相关服务进行限制或暂停提供服务。
1.2.11.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配备专业客服人员通过微信群、QQ群、电话、邮件等形式,为甲方提供【 】小时的一对一在线问题解答、在线操作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应指定对接人员(姓名:【 】 电话:【 】)负责与乙方进行服务对接、意见交换,向该对接人员进行的服务及信息反馈则视为对甲方完成具体服务。如甲方更换对接人员,应提前5个工作日函告乙方,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1.2.12. 如甲方违反3.1条所述的任何约定,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服务、删除有害信息/程序等。
1.2.13. 在不披露甲方保密信息的前提下,在本服务条款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就甲方使用乙方服务的情况作为使用范例或成功案例用于乙方自身及/或业务的宣传与推广,在这类宣传推广中,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名称、企业标识;除此之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会擅自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企业标识、相关logo等。
第二章 知识产权专项条款
2. 用户数据
2.1. 用户业务数据
2.1.1. 乙方理解并认可,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服务,加工、存储、上传、下载、分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数据(即在线数据),以及利用乙方可能配置的备份工具备份的数据(即离线数据)均为甲方拥有的业务数据。
2.1.2. 甲方应对自己存放在乙方“犀鸟家系统”上的数据来源及内容负责,乙方提示甲方谨慎判断数据来源及内容的合法性。因甲方上传、储存的数据及内容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而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1.3. 就用户业务数据,乙方除执行甲方的服务要求外,不进行任何未获授权的使用及披露。但以下情形除外:
2.1.3.1. 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或调阅用户业务数据时,乙方具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要求提供配合,并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等机构披露的义务;
2.1.3.2. 甲方和乙方另行协商一致。
2.1.4. 甲方可自行对甲方的在线数据进行删除、更改等操作。如甲方自行释放服务或删除在线数据的,乙方将立即实时删除甲方的在线数据,对应的离线数据(如有)按照甲方设定的备份规则(如未设定,则按乙方默认的规则)存储并删除。就数据的删除、更改等操作,甲方应谨慎操作。
2.1.5. 当服务期届满、服务提前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其他原因导致的提前终止等)或甲方发生欠费时,除法律法规明确约定、主管部门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在一定的缓冲期(以甲方所订购的产品及/或服务适用的专有条款、产品文档、服务说明等 所载明的时限为准)内继续存储甲方的用户业务数据(如有),逾期乙方将删除所有用户业务数据,包括所有缓存或者备份的副本,不再保留甲方的任何用户业务数据。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没有继续保留、导出或者返还用户业务数据的其他义务。
2.1.6. 在线数据或离线数据一经删除,即不可恢复;在线数据及离线数据均被删除后,甲方在乙方的全部数据均被清空。甲方应自行承担数据因此被删除所引发的后果和责任。
2.2. 用户账户信息
2.2.1. 甲方的用户账号信息,包括:
甲方在登陆乙方账户或订购、使用乙方服务时:(1)所填写或提交的包括公司名称、营业执照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护照信息、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含邮政编码)、支付账号及(2)乙方对服务过程的记录,包括甲方的账单、历史购买信息、咨询记录、报障记录以及排障过程等。
2.2.2. 因收集甲方的信息是为了向甲方提供服务及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乙方仅把甲方的信息用于下列用途,除非甲方和乙方另行协商一致或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或调阅时,乙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要求提供配合,并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等机构披露:
2.2.2.1. 向甲方提供甲方使用的各项服务,并维护、改进这些服务;
2.2.2.2.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向甲方推荐甲方可能感兴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
2.2.3. 甲方理解并同意,为了及时响应甲方的帮助请求,保障系统的整体安全,改进乙方的服务,乙方将检测、浏览、记录甲方的服务使用行为、递交的支持请求以及甲方数据的不安全特征等用户支持数据。用户支持数据不包括用户业务数据和用户账户信息。
3. 知识产权
3.1. 甲方在使用“犀鸟家系统”服务过程中录入或上传的数据和资料及在使用过程中沉淀的数据内容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所有;除本协议约定外,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对外披露。
3.2. 乙方“犀鸟家系统”中除本条第1款中陈述之外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源代码、产品界面、系统功能、LOGO图案等)的所有权及其所涉及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及其申请权均归乙方所有。
3.3. 甲方不得在“犀鸟家系统”上恶意上传、发送或储存带有病毒、蠕虫、木马或其他有害的计算机代码、文件、脚本和程序,不得恶意破解或入侵“犀鸟家系统”程序或其他用户的数据,不得基于“犀鸟家系统”的设计理念、产品界面、系统功能等进行修改或派生其他产品。
3.4. 甲方应保证提供至乙方的各项信息、上传至乙方服务上的全部数据、对乙方服务的使用,以及使用乙方服务所产生的相应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第三方就甲方所提供、上传或使用的信息、数据或就甲方的行为及工作成果向乙方提起任何投诉、索赔、诉讼或其他类型的诉求,则甲方应立即出面解决,并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费用、赔偿支出等。
3.5. 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乙方服务的知识产权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将进行处理。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甲方使用乙方服务所涉及的相关素材的知识产权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甲方有责任出具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配合乙方进行的相关处理工作。
4. 保密条款
4.1. 双方应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对其披露的任何专有的或秘密的或保密性的数据和资料(“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同时,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业务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并严格限制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
4.2. 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妥善保存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措施的审慎程度不少于其保护自身的保密信息时的审慎程度。双方仅能将保密信息用于与本服务条款项下的有关用途或目的。
4.3. 本条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4.3.1. 在签署本服务条款之时或之前,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4.3.2. 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4.3.3. 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3.4. 在不违反本服务条款约定责任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4.3.5. 该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通知方或其关联或附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4.3.6. 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
4.3.7. 接受方为向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申请某项业务资质、获得某项认定、或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认证,需结合对方情况向前述机构提交材料或进行说明的而披露的信息,在该等情况下,接受方应秉持必要情况下最少披露原则及要求因此获知保密信息的机构按不低于本服务条款的标准予以保密。
4.4. 甲方和乙方都应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上述保密信息不被披露。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信息泄露事件,双方应合作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1万元/次承担违约金,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 合同履行专项条款
5.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5.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对协议进行变更。
5.2.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全部未使用的系统使用费退还给甲方(未使用的系统使用费=协议约定的系统使用费-甲方实际使用费用);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费用双方可另行书面协商调整。
5.3.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5.3.1.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5.3.2. 甲方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及附件项下权利义务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并清除甲方的全部数据。
5.4. 服务期限届满前,若甲方无理由擅自中途提出解除本协议的,乙方有权没收剩余期限内甲方全部未使用的系统使用费,并要求甲方双倍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5. 服务期限届满前,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账户无法使用的,若甲方账户无法使用状态超过叁拾(30)个工作日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合理期限内乙方仍未整改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按照甲方实际使用时间收费(甲方实际使用费用=协议约定的系统使用费÷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实际使用时间)。
6. 违约责任
6.1. 乙方对本服务条款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故障发生所在服务期限内,甲方就故障所涉及的服务所缴纳的服务费用总额。
6.2.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欠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有权在服务款项到账之前暂停甲方使用“犀鸟家系统”服务。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截止到协议解除日的“犀鸟家系统”服务费用。
6.3. 甲方理解,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除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外,下述情况亦不构成乙方违约:
6.3.1. 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6.3.2. 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甲方网站访问、应用或服务运行等的速度下降。
6.4. 乙方均不对任何间接性、惩戒性的损害,包括甲方使用乙方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甲方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7. 责任的限制及免除
甲方应理解并同意,乙方在对服务进行公测、邀测等甲方免费试(使)用服务期间或免费服务额度内,虽然乙方会对服务可用性和可靠性提供支撑,但乙方将不对任何服务可用性、可靠性做出承诺;乙方亦不对甲方使用或不能使用乙方服务的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8.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8.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8.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网路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第四章 其他条款
9. 双方的联系方式
9.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9.1.1. 甲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电子邮箱:【 】
9.1.2. 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电子邮箱:【 】
9.2. 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9.3.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9.4.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9.5.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9.6. 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10. 其他
10.1. 乙方在官网www.xiniaojia.com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甲方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包括特定产品的专用条款、服务说明、操作文档等)均为本服务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乙方官网www.xiniaojia.com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甲方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与本服务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1)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其他订购页面,(2)专用条款,(3)本服务条款的顺序予以适用。
10.2. 乙方有权通过提前30天在乙方官网www.xiniaojia.com上发布公告、发站内通知或邮件通知等方式将本服务条款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方。
权利义务转移前,乙方按照甲方实际使用时间收费(甲方实际使用费用=协议约定的系统使用费÷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实际使用时间);权利义务转移后,甲方剩余未使用的系统使用费(未使用的系统使用费=协议约定的系统使用费-甲方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与第三方结算。
10.3. 本条款项下之保证条款、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等内容 ,不因本服务条款的终止而失效。